管道內外檢測是環境風險排查及應急預案編制的重要依據。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文件 |
|
|
環辦[2010]10號 |
關于印發《石油化工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針對當前石油化工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頻發的現狀,為進一步規范其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切實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我部組織制訂了《石油化工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指南》用于地方各級環保部門指導石油化工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及修訂工作。地方環保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指南》,熟悉、領會其內容要求,并在環境管理工作中貫徹落實。一是要求現有石油化工企業在編制或修訂環境應急預案時,按照《指南》進行,經企業法人代表簽署,報當地環保部門備案,環保部門要依據 《指南》對其進行形式審查;二是要求新建或改建、擴建的石油化工企業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按照 《指南》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一同提交環保部門審查。
現將《指南》印發給你們,請轉發相關部門,遵照執行。
附件:《石油化工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
二0一0年一月二十八日
抄送: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
合作的專業環境影響評價公司根據我們提供的管道檢測數據,排查環境風險,編制管道存在隱患區域的環境應急預案,降低對環境影響。
環境應急預案報告
l 適應范圍
l 編制依據
l 術語和定義
l 應急預案編制程序
l 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新疆管道漏油造成土壤污染
2011年6月28日,新疆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先后接到巴州環境監察支隊《新疆星美石油管道有限公司輸油管線泄漏事故現場報告》和《新疆星美石油管道有限公司輸油管線泄漏事故續報》后,總隊領導立即安排監察人員于2011年6月29日到達事故現場,匯同巴州監察支隊對事故進行調查。
經現場調查了解:6月27日15點30分,新疆星美石油管道有限公司因管線老化,熱脹冷縮造成管線破裂。此項漏油事故造成輪臺縣群巴克鎮西環路4公里+100處約1000平方米(面積為步量)的土壤污染,搶險封堵工作于6月30日凌晨5點50分完成。
針對該公司存在的環境問題,新疆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查處。
蘭州市局部自來水苯指標超標或是周邊油污造成
2014年4月11日,蘭州曝自來水苯含量嚴重超標十多倍,蘭州市政府緊急宣布24小時內全市自來水不宜飲用。
來自國家環境應急專家組成員王金生的最新消息,初步判斷蘭州自來水中的苯來源于蘭州石化上世紀80年代發生泄漏事故后滲入到地下的污染物。王金生說,被污染的自流溝(使用了60來年、年久失修)設計壽期到了以后,收縮縫老化,滯留區的含苯地下水通過收縮縫進入自流溝,進而污染到水質。 這表明,這場發生在二十一世紀的環境災難,竟是由上世紀50年代所建溝渠和80年代就發生的石化泄漏事故所導致。無論是自來水管道還是輸油管道的問題,期間分別有長達60年和30年的時間,我們都有機會加以解決以阻止今天這場災難的發生,但卻都沒有做到。于是,兩條緊緊相鄰的危險管道,帶著兩個巨大隱患,最終不可避免地“碰撞”到了一起。